1、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(guī),檢查黨的路線、方針、政策和決議在學校的執(zhí)行情況,協(xié)助學校黨委加強黨風建設、組織協(xié)調反腐敗工作和黨內監(jiān)督工作。
2、在學校黨委和上級紀委的領導下開展工作,制定有關規(guī)定和制度,作出關于維護黨紀的決定。
3、會同宣傳部、組織部對黨員進行黨性黨風黨紀教育,增強黨員拒腐防變和抵御風險能力。
4、受理黨員的申訴,調查處理黨員違犯國家的政策、法律、法規(guī)以及違反黨紀行為的案件。受理群眾對黨員違反國家政策、法律、法規(guī)及違反黨紀行為的檢舉、控告。承辦上級紀檢、監(jiān)察機關和其他部門交辦的信訪件,及時調查處理。
5、搞好領導干部廉潔自律,查處違反黨紀的案件,糾正不正之風。
6、調查研究學校黨員、干部職工遵紀守法情況,及時向校黨委提出有關工作意見和建議。
7、抓好自身建設,加強理論學習和業(yè)務學習,不斷提高思想政治素質和工作業(yè)務素質,適應新形勢對紀檢工作的新要求。
8、檢查黨風廉政建設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,做好校務公開工作。
9、完成學校黨委和上級紀委交辦的其它工作。
10.加強學校內部審計,切實提高教育資金使用效益。